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逗號後的案由

索引裡的短句很粗暴。名字之後,一個逗號就能添上案由。Oldmixon 為 Echard 的《英格蘭史》做索引時,在 Richard Nelthorp 後面寫下 “a Lawyer hang'd without a Tryal”:未經審判而被吊死。它沒有另寫一章反駁,只待在頁碼旁邊,短得像查找說明。

逗號沒有停留太久,只讓名字輕輕一折,後面的短語就貼了上來。正文若要改變一個人的位置,通常還得鋪出年份、經過、責任、語氣,像是在承擔說明。索引沒有這種耐心。它把名字排好,把短語貼近,再把頁碼放在旁邊。讀者的眼睛早已習慣這種排列。

這種排列有一種讓人放鬆警惕的禮貌。它不要求你相信,只要求你繼續查;不把聲音抬高,只把詞放到固定位置。許多危險的判斷並不是衝進來的,而是被排版得很順手,像夾在姓氏和頁碼之間的一枚小墊片。

長句會要求反駁,短句只要求眼睛繼續往後找頁碼。案由跟頁碼挨得太近,像也是路線的一部分。若那句話被放進正文,它也許會遭遇解釋、刪改、抵賴,至少會顯得需要負責;放在書尾,它先被當成幫助找到位置的東西。責任變輕了,貼附反而更快。

Swift 怕讀者拿它作弊。Fuller 怕相反的困境:沒有線索的大書,會把勤奮的人也困住。兩種擔心都還停在入口。到了 Nelthorp 那一行,索引已經不等讀者選擇怎樣進書。名字在前,案由在逗號後面;頁碼倒像附帶的東西。

這也不是說正文天然更乾淨。正文可以沉默,可以把死因繞開,可以用長篇敘述磨掉一句短話的刺。書尾未必更公正;它只是用更短的句子搶了案名。

Nelthorp, Richard,案由另列;正文未准。

這一行最令人不安的地方,正在於它不像控訴。它沒有長段申辯,也沒有把自己擺成另一處講台。它仍然平,仍然短,仍然像服務讀者的工具。可是工具的表情也能奪名。它讓一個人先作為案子被遇見,再作為正文中的人物被尋找。

從書尾進去的人,以為自己只是少走幾頁。翻到頁碼旁邊,卻碰見一句正文沒有准許的案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