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條都能回來
白走一步,黑走一步,白再走一步。終局裡,黑馬從 g8 到了 f6,白方的棋子全回到原處。若只看這張靜止的棋盤,白方的兩步至少有四種完整走法:
g1 → h3 → g1
g1 → f3 → g1
b1 → c3 → b1
b1 → a3 → b1
它們沒有吃子,也不需要任何例外規則:任選一匹白馬,跳到一個空格,再循原路返回;黑馬在中間那步抵達 f6。四段動作都合法,終局也逐格相同。棋局短到只容得下白方兩次行動,卻仍沒有替走過的路線留下區別。棋盤上看不出哪匹馬剛剛出過門。
另一則三回合半的證明局把問題收得更緊。它預先給出終局:白方的 e 兵在 e3,白象在 g6;黑方的 h 兵到了 h4,f 兵到了 f5。從開局起,白走四步、黑走三步,雙方輪流,必須恰好抵達這張棋面。
前兩回合很自然:白兵走到 e3,黑兵從 h7 一步到 h5;白象沿著剛讓出的斜線走到 d3,黑兵再由 h5 到 h4。白方還剩兩步,象離 g6 也像是只差兩步。e4 正在通往 g6 的斜線上:象先從 d3 到 e4,下一步再到 g6,距離一格不多。
但那兩步並不相鄰。象停在 e4 後,輪到黑方;f 兵從 f7 落到 f5。它恰好占住 e4 與 g6 之間必須經過的格子。剛才還完整的第二步,不是被重新判定為錯誤,而是在等待的一回合裡才變得不合法。若讓象從 d3 朝另一邊尋找空間,第一格 c2 又一直站著自己的白兵。
這盤棋於是給出一種與前一盤相反的壓力:不是路線越短,經過就越容易確定。四次白馬往返已經說明,步數少並不自動減少走法;白象這邊,恰好兩步的捷徑反而承受不了中間那次黑方行動。要讓它抵達,不能把目標格當成盡快停下的地方,必須趁 f5 尚空時先穿過去。
白兵先讓出斜線,黑方把 h 兵推到 h5。象走到 d3,h 兵再從 h5 到 h4。象沿斜線越過尚空的 f5,也越過終點 g6,走到 h7。隨後 f 兵落在 f5,象從 h7 退回 g6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