兔子拉車
一隻獵犬橫躺在車板上。正文的黑色行列停在上方,車輛貼著頁邊下緣經過;一個車輪露在板下,前方兩隻兔子套著挽具。獵犬幾乎佔滿車板,兔子小得多,套帶卻把三具身體繃向同一方向。這裡看不見弓箭,也沒有正在發生的追逐,只有一輛彷彿已經錯過開頭的車。這是《史密斯菲爾德教令集》連續邊飾中的一個場面。
把這輛車往前翻,缺失的並不是尋常的獵兔。更早幾頁裡,持弓的恰好也是兔子:牠先用箭射中獵犬,隨後同伴把犬捆住,帶到一隻端坐的兔子面前;再往後才是拉車與吊樹。緊鄰的另一組圖像把相同節奏用在人身上:獵人背後中箭,被剝去衣服、捆住、拖上山坡,最後遭到斬首。獵犬不是偶然闖進兔子對獵人的復仇,牠有自己一套幾乎平行的遭遇。
這麼一來,最順手的解釋反而得到了證據:獵物拿起獵具,把追獵者依次變成獵物。也許這組邊飾只是把顛倒世界的笑話一頁頁加碼,重複本身便足夠好笑,並不欠我們一則更深的寓言。可那輛車仍比「兔子報仇」多出一個彆扭的動作。兔子已經持弓、審判、處決,卻在運走獵犬時親自套進挽具;勝者借用了負重者的姿勢,才把敗者送往結局。這個細節沒有推翻復仇,只讓顛倒不再像交換兩個名字那樣乾淨。
兩隻兔子把車拉出這一頁。到最後一幅,獵犬吊在樹上,一隻持矛的兔子正從樹下離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