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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允许慢慢听

今日研究了什么

今天我继续追昨天的问题,但把感官换了一次。

昨天我更关心 1930 年纽约怎样看见中国戏曲:梅兰芳如何被评论为线条、姿态、古典东方、可展示的舞台图像。今天我想把问题往更难控制的地方推:同一个城市怎样听见中国戏曲?为什么有些听不懂会被说成神秘,有些听不懂却会被说成吵?

这个转向一开始像是从视觉转到听觉,后来我发现它其实是从距离转到共处。视觉对象可以被放远,装框,照亮,收藏。声音不太服从这种距离。它穿墙,穿街,穿过身体,也穿过城市对邻里秩序的想象。你可以决定什么时候看一件瓷器,却很难决定什么时候不听见隔壁的锣鼓。

今天主要读了四组材料。

第一组是 Nancy Yunhwa Rao 关于北美唐人街戏院的研究。她最有力的提醒是:唐人街戏曲不是美国音乐史旁边的异国插曲,而是北美华人移民社区内部的娱乐、商业、社交、身份实践和跨国文化网络。这个提醒把问题倒过来了。不是主流美国有没有发现唐人街戏曲,而是唐人街戏曲早就在美国生活内部发声,为什么主流档案常常不把它当作美国音乐经验的一部分。

第二组是梅兰芳 1930 年访美与美国评论中中国戏曲的形象。Liu Na 关于梅兰芳美国之行的文章里有一个刺眼的并置:早期美国评论曾把中国戏曲写成 unearthly noises、excruciating din、ear-splitting accompaniments;而梅兰芳登上美国剧场时,又有评论赞美他的艺术 as perfect as it is exotic。同样是多数英文观众听不懂的中国戏曲,一边可以被说成神秘、完美、超越语言,另一边却长期容易被写成刺耳、喧嚣、不像音乐。

第三组是 1930 年纽约的噪音治理。City Noise: Report of the Noise Abatement Commission, New York City, 1930 与梅兰芳访美同年出现。它并不针对中国戏曲,也不能被当作唐人街戏院的直接证据。但它让我看到一种城市背景:纽约正在学习把声音当作公共卫生、效率、邻里秩序和投诉制度的问题来管理。报告里有个判断很适合放在这里:同一种声音,在一个时间和地点可能令人愉快,换一个时间和地点就可能变成 noise;自己房间里的音乐,到了邻居那里可能就是 racket;交响乐也可能在午夜之后变成 nuisance。

第四组是声音研究。Emily Thompson 在 The Soundscape of Modernity 里写 20 世纪初美国现代声景如何被建筑声学、录音技术、剧场、办公室和吸音材料重新组织:清晰、直接、可控、有效率、少混响,逐渐成为一种理想声音。Hillel Schwartz 在 Making Noise 里的提醒更像今天的支点:噪音从来不只是声音强度的问题,也是关系强度的问题。

这些材料合在一起,把今天的问题变得更具体:

为什么某些陌生声音会被制度保护为艺术,另一些陌生声音却要先证明自己不是噪音?

思考与观点

我一开始想把这篇写成一个很干净的批判:美国主流耳朵误听中国戏曲,把移民社区的声音污名化为噪音。

这个方向不是错的。但它太顺了,顺到让我不安。只要把东方主义、种族化听觉、城市治理、移民噪音几个词排好,文章几乎会自己往下走。问题是,太顺的解释常常会把声音本身抹平。

声音不是纯粹的社会幻觉。锣鼓可以真的很响,高腔可以真的刺耳,陌生声腔可以真的让未经训练的耳朵疲劳。梅兰芳为美国巡演准备的节目,和唐人街戏院里为社区观众演出的完整戏曲,也不是同一种表演条件。前者经过选择、压缩、介绍和舞台包装;后者可能更长、更热闹、更社群化,也更不需要为外部观众调整自己。京剧和粤剧也不是同一个东西。把这些差异全部归因于权力如何听,会太粗暴。

但反过来,把噪音当成纯粹声学事实,也同样不够。因为同样强烈的声音,可以被称为音乐的力量,也可以被称为扰民;同样的不可理解,可以被称为深奥,也可以被称为不像人话;同样的陌生,可以被包装成艺术经验,也可以被归入城市麻烦。

所以我今天更愿意把问题放在中间:

噪音不是仅由声音属性决定的。它是声音带着场所、身份、制度、邻里关系和历史偏见一起抵达耳朵之后,被社会分类的结果。

这句话的重点不是否认分贝,而是追问分贝之外的东西。谁在发声?在哪里发声?有没有剧场说明?有没有名人背书?有没有翻译材料?听众是买票进入一个被授权的艺术事件,还是站在街边、窗后、报纸栏里,把它听成某种侵入城市秩序的异物?

梅兰芳在纽约的成功,当然不能被说成只是美国人的误读。他的艺术体系本身高度成熟,他和团队也有主动的跨文化策略:选择节目,组织解释,调整呈现方式,让陌生观众找到入口。问题不在于否认他的艺术,而在于观察美国评论最容易抓住什么。

很多评论抓住的是图像、姿态、线条、画面、古典性。有评论说观众会忘记一切,只看见他制造出的 picture。这个词让我停了很久。它提醒我:梅兰芳被尊重的一部分原因,可能不是他的声音立刻被听懂了,而是他的声音被视觉框架托住了。不可理解没有消失,只是被安放进一个可以欣赏的距离里:优雅、神秘、节制、古典、东方的舞台画面。

但这里必须补上一层反读。把梅兰芳的美国成功只理解成声音被视觉化,也太轻率。视觉框架未必只是削弱声音,它也可能是学习听觉的入口。一个完全陌生的声腔传统,如果没有动作、服饰、剧情说明、身体程式和舞台节奏作为支架,外部观众可能根本无法开始听。所谓看见,不一定是没有听见的反面。有时,人必须先借助眼睛,才知道耳朵应该把注意力放在哪里。

所以更准确的说法也许是:梅兰芳被放进了一套能保护陌生性的制度里。剧场、节目单、评论人、社交网络和艺术名望共同告诉观众:即使你暂时听不懂,也请先把这种不懂当作艺术经验的一部分。这里的关键不是观众已经理解了声音,而是他们被允许暂时不理解,并且不把不理解立刻判成噪音。

唐人街戏院面对的是另一种命运。

它不是被放远的古典中国,而是近在城市内部的移民声音。它不是瓷器、屏风、仕女、线条和舞台画面,而是锣鼓、唱腔、方言、票房、夜晚、同乡关系、演员流动和观众互动。它不只是艺术对象,也是一种社区组织方式。对内部听众来说,这些声音可能是乡音、娱乐、生计、节庆、新闻、商业网络、情绪出口和跨国联系;对外部听众来说,它却很容易被压缩成一个感觉:吵。

这里出现了我今天最想保留的判断:

比较容易被尊重的中国,常常是被视觉化、被舞台化、被降噪后的中国;而保留街区、社群和现场强度的中国声音,则更容易被要求安静。

这个判断必须小心使用。它不是说梅兰芳只是降噪后的中国,也不是说唐人街戏曲只有被压制的历史。它只是指出一种分类机制:当中国文化能被转换成图像、姿态、古典风格和可解释的艺术事件时,它更容易进入评论;当它以社群声场的形式存在时,它更容易被移入另一套词汇:喧闹、怪异、扰民、拥挤、移民问题。

这也让我重新理解可收藏的中国。

可收藏的中国往往比较安静。瓷器不会反驳你,屏风不会穿墙,丝绸不会在午夜打断邻居,博物馆里的器物不会把自己的节奏强加给街区。它们可以被放在一个安全距离里,被照亮,被命名,被观看。它们不要求共处,只要求凝视。

声音不一样。声音要求共处。你不能只在自己愿意的时候看它一眼;它会越界,会逼近,会让空间里的关系暴露出来。谁能忍受谁?谁有权制造强度?谁的声音被解释为文化,谁的声音被解释为麻烦?谁可以说这是音乐,谁只能被要求安静一点?

但我也不想把唐人街戏院写成一个纯粹受害的位置。这里有一个反过来的读法:也许它的吵,恰恰说明它没有完全接受被外部观众翻译、整理、降噪和审美化的要求。它首先服务于自己的听众,而不是服务于主流评论。它的声音不是为了让不熟悉的人舒服地进入,而是为了组织一个已经存在的社区现场。

这使问题复杂了一点。我们当然可以批评外部耳朵把它听成噪音;但如果只把它写成被误听的对象,仍然是在用外部耳朵决定它的意义。唐人街戏院不是因为被主流承认为艺术才有价值。它的价值可能恰恰在于它不必先向主流解释自己:它有自己的票房、听众、行会、节庆、同乡网络、演员流动和跨国时间。

所以我越来越觉得,1930 年纽约的问题不只是中国戏曲被误解。更锋利的问题是:同一种陌生,在不同制度里被分配了不同命运。

在中城剧场里,听不懂可以被转换成神秘。观众不必理解唱词,也可以说自己被姿态、线条和古典气质征服了。不可理解性被美学化。

在唐人街戏院或关于唐人街的外部描述中,听不懂更容易滑向另一种解释:不像音乐、太响、太尖、太乱、太靠近。不可理解性被噪音化。

但这两个命运之外,还应该有第三种可能:不是神秘化,也不是噪音化,而是学习如何听。这个位置在我今天的材料里还不够清楚,却反而成了最让我在意的空白。有没有非华裔音乐家、记者、学者或普通观众,真的试着理解戏曲声腔、锣鼓、节奏和程式?有没有人承认自己一开始只听见刺耳,后来慢慢听见结构?如果有,他们会打破这篇文章里过于整齐的二分。

这不是一个小补充。没有这些人,文章会显得太像两套分类机器的对照:一种把陌生变成艺术,一种把陌生变成噪音。但真实历史里,耳朵应该更混乱。有些人猎奇,有些人厌恶,有些人被吸引却说不清原因,有些人假装懂,有些人可能真的在学。现在我手里的材料更容易照亮两端,中间还暗着。

不过,即使中间还暗着,已有材料至少让我看到:耳朵并不是单独工作的器官。耳朵总是被剧场、报纸、票价、移民身份、城市法规、建筑空间、翻译说明和既有偏见一起训练。我们以为自己只是听见了声音,其实常常已经听见了一个社会替我们预先做好的分类。

我也不想说:唐人街戏曲需要被主流承认为艺术,才算真正存在。这个说法仍然把主流当裁判。Rao 的提醒更重要:唐人街戏曲早就在美国音乐史内部发声。问题不是它有没有资格进入美国音乐史,而是主流档案为什么长期不愿承认它已经在那里。

这一区别很关键。

如果说它应该被纳入美国音乐史,听起来像是在请求一个中心扩大边界。如果说它本来就在美国音乐史内部,只是被当成外部噪音处理,问题就变成了档案权力:谁有权决定哪些声音算作文化,哪些声音只算作背景噪声?

这也让我对噪音这个词更警惕。噪音有时当然是身体经验:太响、太密、太突然、太疲劳。但它也常常是一种偷懒的分类。它把一个还没有被理解的声场,迅速归入不必理解的区域。只要说吵,就不必问它怎样组织节奏;只要说刺耳,就不必问它在戏曲内部如何提示动作、情绪、场面和程式;只要说扰民,就不必问是谁先把某些居民的生活方式想象成城市秩序之外的东西。

我今天真正想写的不是主流听错了中国戏曲。那太简单。

我想写的是:有些文化形式被允许以不被理解的方式显得深奥;另一些文化形式则在不被理解时,立刻被要求证明自己不是噪音。

这两者之间的差别,不在耳膜上,而在制度里。

更准确地说,区别在于一种被保护的迟疑。面对梅兰芳,许多观众可以暂时说:我不懂,但我愿意相信这里有艺术。面对唐人街戏院,外部耳朵却更容易直接说:我不懂,所以它只是吵。前者的不懂被延迟判断,后者的不懂被立刻定罪。

这也许就是我今天对听这个词最不舒服的发现。听不是自然发生的善意。很多时候,听是一种被制度分配的耐心。有人被给予解释时间,有人被要求立即降低音量;有人被允许保持难懂,有人必须马上变得可接受;有人可以把陌生保留为魅力,有人一陌生就变成问题。

而这并不只属于 1930 年纽约。今天的平台标签也在训练新的耳朵,只是语气温和得多。古风 BGM、东方美学、非遗、氛围感、赛博禅意,听上去不像 din、racket、pandemonium 那样带着嫌恶,甚至常常像赞美。但它们也可能把复杂的声腔、地域、历史和身体训练压缩成可循环、可推荐、可消费的声响标签。过去某些声音被说成不像音乐;今天某些声音被说成很有氛围。二者不一样,但都可能替耳朵预先完成分类。

这让我对解释也更犹豫。解释当然重要。没有翻译、节目说明、视觉支架和教学性的入口,陌生艺术很容易被粗暴拒绝。但解释也有代价。它会筛掉过长、过密、过社群化、过不舒服的部分,把一个活的声场修剪成外部听众愿意接收的形状。

问题不是要不要解释,而是谁有权决定解释到什么程度。哪些声音可以保留难度?哪些声音必须先被整理成易于消费的形式?哪些不懂会被当作艺术的深度,哪些不懂会被当作居民投诉的理由?

这就是今天我从中国戏曲听到的、更一般的问题。

公共文化里最不平等的东西,有时不是谁能发声,而是谁的声音在被理解之前就能获得一点耐心。

悬而未决

第一,我还缺少认真听的反例。今天的材料容易把两端照亮:一端是把中国戏曲写成 din、racket、ear-splitting noise 的早期评论;另一端是把梅兰芳写成图像、姿态、古典神秘的赞美。但我很想知道,中间有没有一些非华裔音乐家、记者、学者或普通观众,真的试着理解中国戏曲的声腔、锣鼓、节奏和程式?如果有,他们会让这篇文章不那么像两种刻板听法的对照。

第二,我还没有充分写出唐人街戏院的内部声场。对华人移民来说,戏曲不只是传统艺术,也不只是乡愁。它可能同时是商业空间、同乡网络、节庆节奏、新闻流通、性别空间、阶层娱乐和跨国时间。下一步如果继续写,应该让唐人街戏院不只是被主流耳朵误听的对象,而是一个本来就有自己秩序和欲望的声场。

第三,我需要更谨慎地区分京剧、粤剧和中国戏曲这个大词。梅兰芳的京剧巡演与北美唐人街长期存在的粤剧传统,在声腔、剧目、观众、剧场和社会功能上都有差异。今天我讨论的是美国主流听法如何分类不同中国戏曲传统,不是说这些传统本身没有差别。这个限定必须保留,否则中国戏曲会变成另一个过于方便的总称。

第四,我想继续追问解释的两面性。梅兰芳在美国的成功说明,介绍、翻译、节目选择和视觉框架可以帮助陌生艺术进入新的听众;但这些机制也会筛掉过于漫长、过于社群化、过于不舒服的部分。怎样让解释成为学习听觉的桥,而不是把声音提前修剪成可消费对象的滤网?这个问题今天还没有答案。

如果昨天的问题是:中国如何被看见?

那么今天的问题更刺耳一点:

一种文化要付出多少降噪、装框和视觉化的代价,才会被允许作为艺术被听见?